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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房青年城陷交房风波 业主疑开发商虚假承诺 微观财经 -九游会真人

来源:齐鲁网  2014/8/27 9:52:56  作者:  
[导读]:业主称开发商将小区墙壁的保温材料换成了不符合规定的聚苯乙烯泡沫板 8月25日,几十位中房青年城的业主再次来到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要求开发商方面就相关问题给及答复。

  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上的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

  业主向记者展示的购房合同中,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都是0

  淄博齐鲁网8月25日讯(本网记者)近日,有市民拨打淄博齐鲁网热线(0533—6121991)反映,称自己是中房青年城的业主,在临近交房之际,中房集团却要求业主们先缴纳房屋面积差价款、办证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后才能验房。而业主们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违背承诺私自更换保温材料和电梯的问题,开发商方面却拒绝答复,其冷漠的态度让业主们十分不满。

  房屋公摊面积合同未约定 业主质疑被骗

  8月24日14点左右,记者赶到了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上的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记者看到,已经有不少中房青年城的业主聚集在大厅里。见到记者前来,业主们纷纷向记者诉说了他们所面临的困境。一位孙先生告诉记者,“我是2012年七月购买的中房青年城的房子,今年8月底交房。可是最近开发商却通知我缴纳房屋差价款和办证费、物业费等2万多元的费用后才能验房,否则不让进。可是我之前进入过小区,发现房屋的实用面积很小,合同上写的建筑面积是74.6平方米,可我感觉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最多50几个平方。当初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承诺公摊面积不到20﹪,可是我感觉公摊远远超出了20﹪。”

  记者在孙先生的购房合同上,发现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都是0平方米,据业主们反映,当时开发商方面并未明确说明房屋的公摊比例是多少,只是说很小,甚至有的销售人员向业主承诺公摊面积不到10﹪。可如今业主们发现,开发商通知的交房面积普遍大了2-8平方米,可是业主们发现套内建筑面积却不大,业主普遍认为交房面积都大在了公摊上。“我买的120平米的房子,可是进去一看还不如我现在住的109平米的,当初售楼处工作人员还和我说公摊面积很小,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一位业主气愤地说。

  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关于装饰和设备标准的附件规定

  业主称开发商将小区墙壁的保温材料换成了不符合规定的聚苯乙烯泡沫板

  业主质疑开发商私自更换保温材料和电梯品牌 担心房屋质量

  此外,还有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悍然违背合同,涉嫌欺诈消费者。业主董先生告诉记者,“合同上写明的阳台装铝合金门和大理石窗台板,现在开发商也以各种理由推说不安装。《中房青年城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承诺保温材料使用岩棉材料,而施工的过程中却换成了不合国家规定的不防火的聚苯乙烯泡沫板,开发商这种行为是不顾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的行为!合同上写的电梯是名优电梯,可如今却给我们换成了事故频发的爱登堡电梯,这根本是虚假承诺,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很多业主都表示,他们都面临同样的问题。

  还有一部分业主告诉记者,他们之前曾进入过小区,发现房屋存在瓷砖开裂脱落、房屋墙壁掉灰、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8月22日曾有业主咨询过规划局,却得知中房青年城并未通过竣工验收。如今中房集团催促业主交钱验房,却拒绝向业主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等资料,这让业主们很担心房屋的质量。

  业主们表示,基于以上的种种问题,他们找开发商中房集团多次,对方却始终未给出一个明确答复,为此,业主们今天聚集起来,就以上问题向开发商要个说法。15点30左右,与开发商协商的业主代表称开发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没有任何答复,这让现场的百余户业主们很是失望。一位焦女士说,“我们业主们要求看下房屋验收的相关资料,开发商居然说先交钱再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我们提到的开发商私换保温材料和电梯,房屋质量等问题,他们竟说让我们该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中房集团就是这样的态度吗?这让我们业主们感到心寒。”

  开发商:公摊面积没法事先约定 拒绝出示房屋质量验收文件

  随后,记者就业主提出的问题询问了与业主协商的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几位工作人员都拒绝了采访,一位工作人员让记者找办公室,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今天不方便作答。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又找到了一位参与协商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自己负责前期,并不负责今天的事情,此事有专门负责的人,他也不太清楚。

  8月25日,几十位中房青年城的业主再次来到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要求开发商方面就相关问题给及答复。经过一上午的协商,业主称开发商还是说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对于业主的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也拒绝向业主出示《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文件。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自称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的伦先生告诉记者,“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业主。业主交清房款后,带着交款收据到物业处办理验房和交房手续。”记者问到公司是否具备“三书一表”等相关文件,伦先生并未回应。

  对于业主质疑开发商私自更换保温材料和电梯品牌的问题,伦先生称开发商用的爱登堡电梯就属于“名优”电梯,至于保温材料,伦先生称合同中公司并未承诺用岩棉,公司是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的保温材料。对于业主质疑的公摊面积,以及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公摊面积的问题,一位负责销售的谭先生称房管局下属的测绘中心已经出具了测绘结果,公摊面积没法事先约定,以实测为准。

  开发商交房时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业主不满称将继续维权

  记者了解到,我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因此,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对于开发商的回复,中房青年城的业主们并不满意。“合同附件中明确写的是名优电梯,这是一个电梯品牌。可现在开发商居然玩起了文字游戏,称爱登堡电梯也是‘名牌优质’电梯,这让我们很是愤怒!”业主们告诉记者。不少业主表示,如果开发商不正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业主们将拒绝缴纳剩余房款并拒绝交房,也将通过其他方式继续维权。此事将如何进展,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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